首  页   关于骏铎   新闻动态   业务领域   行业资讯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解读十九大报告四大法治关键词

 

关键词一:法治中国


 

【报告原文】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解读】


 

苏君(十九大代表、甘肃省白银市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是对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立法是立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也是执法、司法、守法的根本基础。为了更好地依法立法,首先要依宪立法,立法只有符合宪法法律精神,才能使立法工作有序有度,实现维护法治统一的目标。其次,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起来,形成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准则;再次,立法要严格按照《立法法》规定的原则、权限、程序进行,规范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目的。


 

王红心(十九大代表、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把保护人民人格权写入报告,这是一个积极的变化,适应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保障人权、弘扬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对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


 

【报告原文】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解读】


 

江必新(十九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说是十九大报告中的一大亮点,也是党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最关键的举措。


 

有了这样一个领导小组,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可以统一全国人民在依法治国方面的认识、思想和意志,形成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强大合力。可以与时俱进作出一系列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不断发现推进依法治国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将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具有深远的影响。


 

张苏军(十九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与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提到的“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这些内容都说明,党的十九大之后,法治建设将会掀起新的高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汪玉凯(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以后,依法治国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等说法的提出,说明我国依法治国的目标已经非常明确。有了明确的目标,如何落实依然是突出的问题,也是老百姓集中关注的问题。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只有法律条文还不够,还有必要设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我认为设立领导小组就是对全面依法治国最大的组织保障。这一决定回应了当下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呼唤,有助于用法律保护老百姓的权益,也是我国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三:监察体制改革全国推开


 

【报告原文】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解读】


 

周农(十九大代表、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符合党心民意,令人备感鼓舞。我国监督体系部门众多,虽各司其职,但反腐败力量有所分散。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且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从党内监督、体制内监督,到国家立法监督,改革试点的全面铺开,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体现,也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庄德水(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十九大报告凸显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地位,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更加明确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强化国家权力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旨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特色在于法治反腐,要在试点实践基础上形成法律成果,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报告进一步细化了国家监察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从改革细节入手丰富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


 

关键词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报告原文】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解读】


 

江必新(十九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完全到位。一个孤立的制度很难实施,必须有整体的配套制度去纵深推进。一个制度的施行,必然会带来新情况新问题,要用好新的配套制度,解决出现的新问题,让好的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样需要有配套的制度保障,使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盘点十九大报告中的法治金句


 

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到全面依法治国以及社会综合治理。这些法治金句注定会成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道路上的铿锵足音。


 

1.“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3.“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4.“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


 

5.“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6.“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7.“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8.“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9.“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


 

10.“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11.“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12.“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

 

 

 

© 2015 北京骏铎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0001235号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唐立新,13651305994